上海欣蓝餐饮企业管理有限公司
电话(TEL):021—57678399   15921231168
传真(FAX):021-57678133
联系人:刘先生 苏小姐
地址(ADD):上海市、松江区、洞泾镇、长兴路21号
邮编(ZIP):201619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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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遵循严谨的业务流程根据相关法律规定,与企事业单位团体签订互利协议,承接其单位食堂社会化经营服务。
   1、 服务方式:我方派遣专业精干的服务团队进驻,根据客户的实际情况,提供专业、周到的餐饮服务。
   2、 服务内容:我方承办从原料采购、加工、烹饪、供应及服务区域的清洁卫生等工作。
   3、管理费用:以下费用均由我方承担:
     (a)食堂工作人员的工资、奖金等费用;
     (b)食堂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费;
     (c)清洁用品等易耗品的费用;
     (d)采购、运输、保险、通讯的费用。
   4、就餐标准:有三种确定方式,客户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选择
     (1)双方协商确定
     (2)客户自行确定
     (3)客户委托我方代为确定。
   5、费用结算:我方可垫资服务、即先吃饭后结算,次月结清上月餐费,以支票或转账方式付款。
   6、厨房燃料:水、电、燃气(或燃油)作为员工的福利补贴通常由客户承担;可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协商。
   7、清洁耗品:清洁用品、工作服、食堂日常低值易耗品等由我方自行负责。
   8、设施设备:场地、水电、厨具设备、驻厂负责人员住宿等基础设施一般情况下由客户免费提供。
   9、设备维护:承包期内因自然老化等原因须维修、更换或添置之设备报请客户同意后由客户负责,使用不当等人为因素由我方负责。
  10、责任保障:我方可为每个客户提供有保险公司承保的公众责任险,负责意外事故赔偿。
  11、其它事项:以上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由双方另行协商。
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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